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庸里的大侠主角一样。他手里拿着一把电吉他,左手变换和弦,右手拿着拨片在琴弦上迅速地弹奏,动作连贯流畅。林羽听出来,他现在弹的是Metalica乐队《Fadetobck》里最后那一段电吉他独奏。
“啊,林羽,你来了啊。”一曲终了后,何永对他说道。
“嗯,久等了。”林羽说着,看了看那个短发男子,问道,“这位是……”
“哦,他是我的朋友,他叫窦伟。”何永介绍道。
“窦唯?”林羽一惊,“你居然认识神仙?”
“伟大的伟。”这时,短发男子纠正道。他的嗓音雄浑有力,林羽甚至怀疑他会用黑嗓唱歌。
“阿伟跟我是同行,他的吉他水平很高。”何永道,“虽然三个人也可以组乐队,但我觉得让阿伟加入肯定能如虎添翼。”
“也就是说,我们四个人组一支乐队?”刘玥悦这时道。
“不错,就是这样。”何永点头道,“阿伟玩吉他很专业的,让他当主音吉他手绝对错不了。”
“可以,我没意见。”刘玥悦说道,“我一开始还担心,因为我们只有三个人,所以风格只能玩Grunge和Punk呢。”
“林羽,你呢?”何永问林羽道。
“我?我也没什么意见。”林羽说着,环顾了一下四周,道,“你这个地下室里,有关摇滚乐队的设备真是齐全啊。”
“呵呵,我喜欢摇滚,所以在设备方面也花费了一些心思。”何永笑了笑道,“我觉得吧,既然要玩摇滚乐队,就要用最好的条件好好玩!”
诚然,地下室的墙上,挂着好几把电吉他和贝斯,何永刚刚打的爵士鼓,也是市面上相当高级的,价格不菲。至于音响,效果器,录音设备等,也是一应俱全。
“好了,既然人都已经齐了,那么我们先开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吧。”何永这时说道。他招呼众人围成一圈,盘腿席地而坐后,接着说道,“首先,我们先来罗列一下各自喜Ai的乐队或者音乐人,把他们写在一张纸上。”
他给其他三人分发了一张A4纸和一支铅笔,随后众人便低头在纸上“沙沙”写起来。
十分钟后,四人都已写好。大家把自己写的纸都放在一块,一起看着。
林羽写的是:TheBeatles,JohnLennon,TheCsh,BobbyFullerFour,TheQueen,X-Japan,Suede,Kiss,Nirvana,SiouxsieandtheBanshees。
“约翰列侬和披头士可以并在一块儿的。”何永看了后说道。
“列侬他自己都说了,Idon''''tbelieveiles。”林羽道,“所以我认为单飞的列侬和披头士里的列侬不一样。”
何永写的是:TheBeatles,TheVelvetUnderground,LedZeppelin,AC/DC,TheRollingStones,GunsN''''Roses,METALLICA,PinkFloyd。
“我以为你也会把地下丝绒写进去。”何永对林羽说道。
“我只听了他们的歌大约十遍,还不足以评判到底真的喜欢。”林羽说道,“刚才我写的那些乐队,他们的歌哪怕是最冷门的,我都听了几十遍。”
刘玥悦写的是:TheBeatles,Sexpistols,TheCsh,Blink-182,AntiFg,TheRamones,GreenDay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