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黏住,继而是整个身体。他会像蛛网的主人一样吃掉我。我不怕被吃,我是怕他撑着,没愈合的小穴像暴食的肚子那样裂开。他说:“你简直还是个小鬼……”游移地打量我:“你变活泼了,不是我的错觉。”“因为我很高兴,米拉,”我说,“这下我完全地拥有你了。如果你愿意,你也拥有一整个我。”
“划算吗,这种交换?”坦桑格问。我反问他:“怎么不合算?”
“……我跟你不同,”他把手搭在我手上,不让我从他的胸上移开,口气变得有些软弱,“我是很受欢迎,但是都不想我做他的恋人或妻子,甚至更喜欢同别人分享我。我在眼前被别人玩得越惨,他们接手时干得才越狠越高兴,我每次都很痛、不想做了,可还是被说成是荡妇,要找更多人来塞满我。而你是特别的人,你也知道这点,他们把你藏在心上;如果真得到了你,那就更得好好把你藏起来。你想要我,本身就是容易的事情,就像我说的…你只要主动说一句话,我就是你的了。”
“我特不特别,我可不知道,只有你才这么说,”我说,“但我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对你,难道不是因为你特别漂亮,又对人不感兴趣?心知肚明你在身边待不久,变得既想要你又恨你。在你离开之前先把你往死里玩再主动丢掉;跟别人分享你,那样你看起来更像一个荡妇,不论用来强暴还是失去,心里都更过得去。”
我觉得我很恶劣,看着他这可怜的模样,内心居然更想操他。我其实有一点了解他们的想法;或许我说得不对,坦桑格就是带有那种魔性,越凄惨便越妖艳、越引得人想去摘。当然这话我也不会告诉他,就像很多事我不告诉他一样,比如口口声声说做过他“丈夫”的那个人,第二天被发现死在路上,肢体残缺不全,像是野狗吃的。当然他碰到的也可能是纯粹的人渣而已,不管对谁都这样。
为了避免最后真演变成凌虐伤患,我把手轻轻从他手底下抽开,放在他的膝盖上,这种不会让我联想到性和肉欲的、坚硬的地方。我对他说,我的不同是他赋予的,因为他喜欢我,我没道理恨他,自然不会没事找事地迫害他;而无论是谁,被他这样坚定地喜欢过一回,都会贪婪得不想放手,所以我的最终目的是完全拥有他也情有可原,这有什么奇怪。
我问他还想要问什么。他摇摇头,轻声问我:“莱底希,真不想玩我的屁股?”
“想;现在不行,”我重复道,“啊,也先不能这么叫我了,帮我取个别的名字?‘米拉’倒是没事,弥凯拉一般会被缩减成米加或卡埃利之类的吧?不要因为你喜欢我的名字就继续那么叫,会暴露的。”
他的火气一下子又回来了。“那莱德希,拉德利……”他说。“省省吧,带口音说起来可不还是一样的?”我说。
“你不会想叫‘理查’吧?”他讥讽道。
“……别,”我说,“到南境还有时间,你慢慢想。”
“我不去南境,”他说,“你把我换出来,难道就是想骗我去你的大本营?那里人人都爱你,我一旦和你争吵,人人都会向着你,我可谓孤立无援。本来还有托比,可我提前让他回了乡下躲起来,风声过了才能找他;他还帮我收着你送我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。总之我不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