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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鹰接了丝绒盒,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。
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。
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,猎猎作响。
“……”
“好风凭借力、送我上青云。”
“写王羲之的字,最好用狼毫。”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,抽出一只狼毫笔,递到她手里,“试试这支。”
自卑的人才会伪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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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背着黑书包,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,单薄白衬衣下,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。
是他?
“写字…也能这么赚钱吗?”
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,脸颊微烫,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:“你出个价吧,别太高,都用这么旧了。”
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,赞赏道,“好一个送我上青云!”
“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,不然您再看看别的?”
“写得好,当然赚钱了。”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,“练书法的人这么多,能到这种程度的,万里挑一吧。别说,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,将来啊…无可限量。”
路过垃圾箱,迟鹰按下刹车,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笔,随手便要丢进去。
迟鹰见小姑娘像只土拨鼠似的,一看到他,赶紧将脑袋缩回去。
艺术…都是富人的闲情,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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柔软的笔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,酥酥痒痒,漫入肌骨。
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,骑上了车,一路驶下了缓坡。
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,在狭小的空间里,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。
只是......
周遭气温在升高,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。
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,都要一百二。
还是…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,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,也才30块而已。
他要好好守护她,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。
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,微烫,皮肤也很紧实,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。
苏渺一进店门,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、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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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候,店主走了过来,将装着毛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:“您看看,这是您定制的闲云堂毛笔,要不要试试墨。”
迟鹰附在她耳畔,意味深长道:“那要看…我想跟谁吃。”
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,和她并肩站立着,挑选着排架上的毛笔。
果然如秦斯阳所说,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,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,还有上千的。
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,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,呼之欲出了。
“才不是。”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,赶紧松开手,“我只是想问,这笔是不要了吗?”
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,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,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,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。
苏渺想了想:“最多…”
苏渺心头一阵失落,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||进了她的书包侧兜:“请我吃饭。”
“我不太用的惯这种,我用的都是羊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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